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应急管理人才调研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应急管理人才调研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市县应急管理局人员会是什么编制?
市县应急管理局属市县政府组成部门,为行政单位,大多数人员都是公务员编制,但是也有一些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编制,此外,还有一些工勤编制,一般是公车改革前的司机。
如上图,是一个设区市应急管理局组织机构,从机构名称都可以看出编制性质的,机关党总支及前面的各科室为行政单位内设正科级科室,工作人员一般也为公务员;而后面的支队、中心呀是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,工作人员一般也为事业编制。为什么说一般呢?因为现在很多单位对于在编人员的身份不要讲究太多,只要是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的人员基本上都会混岗使用,这是很常见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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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县应急管理局局机关在编人员使用行政编制,为公务员,其余人员一般为事业编,安置在二层机构
市县应急管理局是本轮机构改革响应中央要求新组建的机构。从各地公布执行的机构改革方案来看,应急管理局都被明确为政府组成部门。其机构组成以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主体,整合政府办的应急管理职责,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职责,民政局的救灾职责,国土资源局的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职责,水利局的水旱灾害防治相关职责,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,农业局的草地防火相关职责,地震局的震灾应急救援相关行政职能,以及防汛抗旱指挥部、森林防火指挥部、减灾委员会、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职责等,组建应急管理局,作为政府工作部门,行使应急管理主体责任。应急局成立后,不再保留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。
在行政设置上,市级应急管理局为正处级,县应急管理局为正科。新组建的应急管理局人员,以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班底,按照“编随事走、人随编走”原则,根据职能划转整合安置人员,原公务员继续保持行政编制;参公身份,部分根据职能需要转为公务员划归机关,其余人员分流到下属二层事业单位安置,继续保持参公身份直至退休;事业身份则直接转置二层事业单位,保持身份属性不变。在今后一段时间,遵循“老人老办法、新人新办法”原则,逐步消化超额超编混岗人员,直至符合三定方案要求。
需要特别指出的是,公安消防部队退出武警序列后,成建制转隶地方,现役编制全部转为行政编制,实行垂直管理,不受市县地方政策限制。其在职人员在一段时间内仍享受原有各项优待政策,与应急管理局其他人员是有明显区别的。
应急管理局是此次机构改革中变动较大的部门之一,此次改革应急管理部会整合原安监局的职责,公安厅的消防,民政厅的救灾,国土资源厅的地质灾害防治,水利厅的水旱灾害防治,林业厅的森林防火,农业厅的草原(地)防火,防汛抗旱指挥部、森林防火指挥部、减灾委员会等职责,同时将原安监部门的职业健康职责划转到卫健委。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,正厅级。
现在国家的应急管理部已经挂牌成立,省级的应急管理厅也基本挂牌,我所在的市这几天也在召开机构改革会议,应该元旦左右市级应急局就会挂牌,下面的县也会在明年3月前挂牌。
随着职能划转,相关的人员编制会跟随划转,像安监里面职业健康的科室人员要将编制划到卫健委。实现编随事走、人随编走。
至于你所问的应急管理局人员是什么编制问题。这跟以前的安监局编制差不多,有行政编制(划转进来的基本都是行政编制),有事业编制(应急救援、监控、宣教),只是原来的参公执法支队以后也要变为事业单位。原参公人员或转行政(极少数),或保留身份,或直接变为事业编制,具体情况要看你所在省份的方案。
应急管理在政府组成工作部门当中,无疑将会是一个有着重要地位的大部门,其分管业务和行政职能,将会呈现多元化、复杂化、专业化的特点,是绝对的强势部门,编制性质肯定会是行政编制。
从目前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指导思想来看,应急管理部门的新组建工作,将以政府应急办公室和安监部门为班底,横跨诸多专业和领域,将之前各业务部门负责的应急和安全职能统一划归管理。比如之前属于林业的森林防火、水利部门的防汛、安监部门的安全监督和管理等,全部纳入应急管理部门,而且有些地方还会纳入城市消防。
应急管理部门虽然是行政编制单位,但在人员构成上,肯定会和其它行政单位一样,行政和事业混编,因为新组建部门纳入的新领域,基本都要保持原有人马的整体入编,而以前这些单位多以事业编为主,应急管理部门不是专业的执法单位,新组建是不可能直接转为行政编制的,所以其工作人员的编制身份不会改变,该行政的走行政,该事业的还是事业,和其它单位模式一样。
另外,具体到市县一级,各地还会依据地方特点,允许存在一定的差异化,在应急业务上会有所偏重,个别执法要求比较迫切的地方,不排除直接转为行政编制的可能性。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应急管理人才调研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应急管理人才调研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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